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《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》提出,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體系初步建成。能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和動力源泉,電力作為高效、清潔、靈活的能源載體,是新型能源體系的關鍵支撐,也是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的主戰場。因此以新型電力系統為主體推進構建新型能源體系,打造以“新型電力系統”為核心平臺和關鍵樞紐的新型能源基礎設施,支撐新型能源體系加快構建,以清潔能源發展推進中國式現代化。
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現實背景
黨的十八大以來,我國把促進新能源和清潔能源發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新型能源體系建設取得顯著成效。截至2025年6月底,全國風電、光伏裝機容量已突破16.7億千瓦,約占電力總裝機量的45.8%,成為新增電源主體。
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出,到“十五五”末,我國新增用電需求將主要由新增清潔能源發電滿足。這要求我們必須站在全局和戰略高度,融合傳統能源的發展,規劃建設以新型電力系統為引領、具備多能互補與智能調控能力的新型能源基礎設施,以滿足高比例新能源消納、多樣化能源需求、多元化能源供給和安全穩定用能需求,實現電、熱、氣、氫等多能源形態的跨時空調節與高效配置,為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穩固的能源保障。
新型電力系統與新型能源體系關系
新型電力系統是以高比例新能源供給消納為目標,以電網為骨干平臺,深度融合多元儲能、智能調度與先進信息通信技術,能夠靈活整合并協調電能與其他能源載體的新型能源基礎設施系統。它可被視為一個高度智能的“輸入—輸出”模型:在供應側,根據資源稟賦和區域特點,接入風電、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電力,在滿足各類運行約束的前提下,向用戶側提供電、熱、冷、氣等多維能源服務,實現能源資源的優化配置與高效輸送。
新型電力系統是能源靈活轉換的系統。該系統是實現多種能源形態相互轉換的核心,主要包括:電—氫(能—質)轉換,如電解水制氫,提升能源密度與儲運便利性;氫/氨/天然氣發電(質—能)轉換,即將燃料化學能轉化為電能;以及電—電(能—能)轉換,如通過儲能電池實現電能的時空平移與穩定控制。
新型電力系統是能源高效輸送系統。特高壓交直流、柔性直流、低頻輸電技術讓能源可以安全、方便、高效、瞬時地輸送至用戶端。
新型電力系統能源智能調度系統。作為系統的“神經中樞”,它依托智能調度平臺、通信網絡與傳感控制設備,對轉換、儲運及負荷進行協同優化與實時控制,實現能源網運行的智能決策與動態平衡。
新型電力系統適應新型能源體系的措施
需突破傳統電力系統局限,融合其他能源設施,建立設施筑基、技術驅動、模式創新、政策護航的四維協同體系。
能源系統高度融合性。打破傳統電力系統單一能量流動模式,實現電能與氫、氨等物質載體的協同循環,構建電-碳-氫多能融合的柔性體系。
能源鏈條更加協同。貫通“發—輸—儲—配—用”全環節,并與油氣、化工等產業深度耦合,推動能源生產、傳輸、轉換與消費的系統優化。
運行控制更加智能。借助人工智能、先進傳感與數字技術,實現全網狀態的實時感知、智能決策與協同控制。
系統結構更加開放。作為開放共享的能源平臺,能夠接入各類能源設施與市場主體,支持分布式能源與多元負荷的靈活互動。
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建議
推進能源基礎設施一體化布局。充分發揮電網核心樞紐作用,強化電網與油氣、氫能等管網規劃的銜接,依托數字化手段實現能源生產、轉換、儲存與輸配環節的實時監測與協同調控。
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理論與技術體系。重點攻關高比例新能源并網穩定、電氫協同轉換、多能流協同調度等核心技術,以技術突破帶動成本下降與產業升級。
創新與之相適應的商業運營模式。建立公平開放的電網服務機制,培育“綠電+綠氫”、儲能租賃、綜合能源服務等新業態,打通“轉換—儲運—交易—結算”全鏈條價值。
完善市場與政策支撐體系。建立健全電力市場、碳市場與氫能市場機制,制定前瞻性的法規標準與監管政策,為系統建設和運營保駕護航。
新型電力系統在新型能源體系建設、能源系統協同與機制創新中持續釋放潛力,有力支撐新型能源體系的高質量構建,助推“雙碳”目標實現與能源安全鞏固,為中國式現代化注入強勁的綠色電動能。
原標題:以新型電力系統為主體 推進構建新型能源體系
作者:張旭光 曾程 雷雨田
責任編輯:江蓬新
網頁編輯:蘇偉